承運條款1
1. 用語的定義
| 術語2 | 定義 |
| “協議中途著陸地點”3Agreed Stopping Places | 是指在機票上注明的在出發地和目的地之間的預定4停留地 |
| 航空公司指定代碼”5Airline Designator Code | 是指識別特定承運商的二、三個字元或三個字母 |
| “授權代理人”Authorised Agent | 是指代表我們向旅客銷售我們的航空客運服務的持牌乘客銷售代理人6 |
| “行李” Baggage | 是指在閣下的旅程中隨行的個人財物7。包括閣下的托運行李和隨身行李 |
| “行李限額” Baggage Allowance | 是指如7.1所示閣下的票價中包括的乘用我們的服務時的隨身行李和托運行李額量8 |
| “行李機票” 9 Baggage Check | 是指由我們或授權代理人簽發的機票或其他文件中與閣下的托運行李承運有關的那部分10 |
| “乘客”Passenger | 是指持票被載或將被載於飛機上的任何人36,機組人員除外 |
| “乘客票聯37”Passenger Coupon | 是指記載有此字樣並由閣下保留的那部分機票, 除非閣下將遞回機票作退款38 |
| 澳航、我們、我們的、我們自己 | 在本承運條款1中是指澳洲航空有限公司39 (ABN 16 009 661 901)和以 品牌在澳洲營運的澳航的區域性航空公司, 以及由 Jetconnect Limited 在新西蘭營運的國內航班, 但特別指明適用不同條款的 QantasLink 或 Jetconnect 服務除外。 本承運條款1對捷星40服務不適用。 |
| 澳航飛行常客獎勵”Qantas Frequent Flyer Award | 是指按照澳航飛行常客計劃條件和條款贖回飛行常客積分, 以交換簽發的機票 |
| “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或SDRs) | 是指作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官方兌換單位的合成41貨幣單位。 (大致上,1 SDR 約 1.90 澳元或 2.00 新西蘭元, 但此42值則根據匯率而波動。) |
| “中途停留地點43”Stopover | 是指乘客在出發地和目的地之間的某地就旅程作的蓄意中止, 其預先已經承運商同意44 |
| “價目表”Tariff | 是指我們向航空公司全球配送系統、我們自己的預訂系統、 或在某些45情況下向政府當局存檔46的票價、票價規則、 收費或承運條款1 |
| 機票”Ticket | 是指由我們或授權代理人代表我們簽發的稱為“旅客機票和行李機票” 的文件或電子機票47,並且包括所有列印的條款、 條件和通知。它還包括同第一張機票同時和共同48簽發的、 為同一個行程一部份49的任何其他機票, 它們共同構成單一的承運合約18。 |
| “有效期”Validity Period | 是指閣下的機票的有效期,詳見6.6 |
| 我們、我們的、我們自己 | 參見澳航的定義 |
| 閣下、閣下的、閣下自己 | 參見旅客的定義 |
2. 這些承運條款1何時適用
2.1 承運條款1的適用
Except as provided in 除第2.4, 2.5和2.9條的規定外,這些承運條款1適用於:
- 乘搭我們全程在澳洲境內的航班;
- 乘搭我們全程在新西蘭境內的航班;以及
- 乘搭我們國際航班;50
其為閣下的機票'承運商'一欄中為"澳航"或我們的航空公司指定代碼"QF"的該些航班或航班航段,以及在任何當我們對閣下乘搭航班有法律責任的情況下51。
2.2 免費或降價承運
這些承運條款1還適用於免費承運、降價承運,我們另外已通知閣下則除外以及澳航飛行常客獎勵旅行52。
這些承運條款1還適用於免費承運、降價承運,我們另外已通知閣下則除外以及澳航飛行常客獎勵旅行52。
2.3 承運基礎
澳航在 QF 航空公司指定53代碼名下的任何航班上承載旅客,毫無例外,必須符合:
- 這些承運條款1;
- 我們已向監管機構存46的任何適用的價目表;
- 公約、澳洲法律和/或新西蘭法律(若適用),以及任何其他適用的法例;
- 我們的工作人員給予乘客54的任何特定55的書面或口頭指示;以及
- 票價規則或澳航飛行常客獎勵贖回規則(若適用)。
2.4 凌駕的法律56
本[承運條款/運輸條款]得適用,除非與任何適用於閣下和我們之承運的價目表或適用法律相抵觸,則價目表或法律適用57。
就我們可能58提供的非承運業務而言, 某些法定保證可能為消費者之利益而被默示59。該保證的性質和應用根據有關司法60管轄地而定。凡該保證適用的,如果我們違反,閣下可能61有權向我們提出申索。
2.5 有效解讀(Read Down)
如果這些承運條款1的任何條款62無效、違法或不可強制執行,其會被有效解讀至確保不是無效、違法或不可強制執行的所需程度63,但如果無法做到,其會被從這些承運條款1中分離而其他條款保持有效64。
2.6 不得變更
無澳航僱員或其他人士獲授權變更這些承運條款1中的任何條款65。但是,這並不影響我們放棄任何票價規則或應付金額的權利。某一場合棄權並不構成任何其他場合均棄權。
2.7 條款凌駕66特殊程序
我們可能會公佈這些承運條款1的概要,以便使乘客知悉其主要內容67。這些承運條款1的條款68本身凌駕66於任何概要。
在不抵觸2.4的情況下69,如果這些承運條款1同我們可能有70的任何特殊程序不一致(如:承運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行動受限的旅客),那麼對不一致的內容,將以這些承運條款為準71。
2.8 《消費者保障法》(新西蘭)
(a) 如果閣下是因商務旅行而購買適用這些承運條款1的新西蘭國內運載服務,《消費者保障法 1993》(新西蘭)之條文72則不適用於該服務。
(b) 除第2.8(a) 條的規定外,這些承運條款1的規定不影響閣下根據《消費者保障法 1993》(新西蘭)(若適用)可能73享有的任何權利。
2.9 包機營運
倘若是我們依據包機合約(租賃安排)履行的運載,這些[承運條款/運輸條款]得適用除非乘客在登機前得到包機人或其代表另行通知74。
2.10 附加服務或其他運載形式
(a) 如果我們為閣下與第三方安排提供任何非航空運載的服務75,或我們簽發有關由第三方提供的運載或服務(非航空運載)(如預訂酒店或租用汽車)的機票或憑證76,那麼我們僅作為閣下的代理人代表閣下辦理上述事宜。第三方服務提供方的條款和條件會適用77。(另參見第 6.12 條)。
(b) 如果我們亦為閣下提供非航空公司運載78,那麼我們的承運條款1不適用於該運載。營運79商的承運條款可能顯著80地限制或免除法律責任。欲了解詳情,請諮詢我們。
3. 一般條款
3.1 旅行準備
閣下的機票81價中不含旅行諮詢服務費。閣下應負責為閣下的旅行作出一切必要安排並確保符合閣下的旅行地的所有法律、法規和命令,如:
- 向相關領事館查詢閣下是否需要護照、簽證或其他旅遊證件、健康文件或往後飛行證據82;
- 獲得上述文件;
- 接種疫苗;以及
- 查詢閣下的目的地和任何中途停留地點83對閣下的健康和安全的危險(參見第3.2條)。
如果我們為閣下旅行的上述任何84事宜提供幫助,這並不免除閣下對所有上述事宜承擔責任。
3.2 目的地 -乘客54詢問
閣下應在出發前查詢有關閣下的目的地任何當地的問題和狀況。我們對任何目的地的安全、狀況或可能存在的85其他問題不作任何申述86。旅遊諮詢可從多方進行旅行諮詢,包括當地政府、當地領事館和網站87:澳洲外交部(Australian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新西蘭外交部(New Zealand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或美國領事事務局(U.S. Bureau of Consular Affairs)。
3.3 旅行保險
因為旅行涉及諸多風險,而我們對閣下的法律責任有限,我們建議閣下購買旅行保險,這可為下列風險提供保障:
- 遺失機票;
- 變更旅行計劃和取消旅行(另外參見第 5.4 條和第 9.2 條);
- 醫療和住院支出;
- 閣下和閣下的旅行伴侶的遣返費用;
- 人身傷亡;
- 行李和其他物品延誤到達、損壞或遺失。
3.4 代碼共用
我們與其他承運商有稱為"代碼共用"的安排。這意味著即使閣下向我們訂票並持有澳航航班的機票(即注有 QF 航空公司指定53代碼的航班),閣下乘坐的也可能是另一家承運商的飛機。
如果此安排適用於閣下的航班,我們將在閣下訂票時告知閣下營運飛機的承運商。閣下的代碼共用航班將適用其航班號顯示在閣下的機票上的承運商的承運條款1。
3.5 健康
(a) 如果我們合理行事地88認為閣下乘坐飛機可能會導致不安全的後果,我們可能會拒絕閣下乘坐該航班。如果閣下有任何不適、疾病或其他可能對閣下或其他乘客54的飛行造成不安全的狀況,閣下都應在訂票前通知我們。
(b) 深靜脈栓塞89(DVT):某些研究得出結論,長時間靜止90可能會對下肢凝塊或深靜脈栓塞91形成的一個風險92因素。如果閣下感覺閣下可能有深靜脈栓塞89 (DVT) 或其他健康問題的風險92,我們建議閣下在旅行前諮詢閣下的醫生。有關健康問題的資訊可通過下列途徑找到:
- 登錄網站"飛行健康"(Your Health Inflight);
- 查看我們的飛行雜誌"Qantas The Australian Way"中的「機上資訊」(onboard information);
- 登機後通過我們的娛樂系統了解。
(c) 懷孕:如果閣下是孕婦並且:
- 閣下的妊娠正常,並且閣下的旅行包括國際運載93,則必須在懷孕的第 36 週末前結束所有旅行。旅行完成日與閣下的預產期必須相隔 28 天。閣下還必須帶備註冊/持牌94執業醫生的信函證明閣下妊娠進展95正常,並說明閣下的預產日期。
- 如果閣下的妊娠正常且閣下的旅行為國內運載96(整個旅程都在澳洲境內或全部在新西蘭境內),則不需要醫療許可97證明。
- 如果閣下有妊娠併發症98,對於國內和國際運載99都需要醫療許可97證明。
- 如果閣下有[無併發症/不複雜]100多胎妊娠,並且閣下在懷孕第 32 週末前完成閣下的國際運載93,則不需要醫療許可97證明,旅行完成日同閣下的預產期之間必須間隔 56 天。閣下還必須攜帶註冊/持牌94執業醫生的信函證明閣下妊娠進展95正常,並說明閣下的預產日期。
- 如果閣下有[無併發症/不複雜]100多胎妊娠,而閣下的旅行為國內運載96(整個旅程都在澳洲境內或在新西蘭境內),如果在懷孕第 36 週末前完成旅行,則不需要醫療許可97證明,旅行完成日同閣下的預產期之間必須間隔 28 天。閣下還必須帶備註冊/ 持牌94執業醫生的信函證明閣下妊娠進展95正常,並說明閣下的預產日期。
我們對於在閣下懷孕期間任何特定時點旅行的安全性不作申述101。閣下必須先徵求自己的執業醫生的意見。上述時間只是我們的最低要求。
3.6 個人資料
我們收集有關閣下的資料(必要時包括健康資訊)是為了向閣下提供產品和服務,處理閣下的旅行安排,以便閣下參與澳航和其他組織的忠實顧客計劃,發展行銷活動和市場調查,以及為了移民和海關管制、安保、行政和法律等目的。如果閣下不提供資訊102,我們可能就不能提供所要求的服務。
為此,閣下授權我們保留閣下的個人資訊並向我們的關聯公司、其他承運商、旅行服務提供商、向我們提供代收取佣金103等服務的組織(詳情參見我們www.qantas.com網站上的隱私聲明)、閣下的僱104主(如果閣下是根據閣下的僱主104同我們簽訂的企業旅行協定獲得機票旅行的)、信用和其他支付卡公司、各種執法機關和世界各地的政府(為了安保、海關、應急和移民目的)披露閣下的個人資訊。根據政府法規或法律閣下可能需要向我們提供特定105的個人資訊,包括發生意外事故時我們能夠通知到家屬的資訊。
閣下可以書面形式聯絡澳航客戶關懷部(位址:Level 9, Building B, 203 Coward Street, Mascot NSW 2020, Australia)獲得我們保存的有關閣下的資訊並聯絡要求更正。
4. 預訂
4.1 何時完成預訂?
經我們或授權代理人記錄為接受和確認後完成航班預訂。我們或我們的授權代理人將對閣下的預訂提供書面確認。
如果閣下不是通過澳航或其授權代理人作出的搭乘澳航的安排,我們對閣下可能會招致106的任何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4.2 明確的機位預訂107
唯有閣下有在明確的日期及航班上、明確的服務級別中明確的機位預訂才獲准乘搭(在不抵觸10的情況下)108。如果閣下的機票未注明日期,閣下需要預訂機位才可獲准乘搭109。
4.3 出票時間
閣下一旦預訂,閣下或代表閣下的110人必須在指定111的出票時間之前,按照我們或授權代理人的通知(參見第 5.5 條)支付機票費用112。如果在指定111的出票時間或之前沒有收到機票款項,我們可能取消閣下的預訂。
4.4 再確認訂位113
我們的航班不需要再確認訂位113。但是,閣下可能需要向閣下的旅程涉及到的其他承運商再確認閣下的訂位113。閣下應向該其他承運商詢問再確認要求。如果需要再確認而閣下沒有去做,承運商可能決定取消閣下的預訂。
4.5 訂位更改114
我們提供適用不同票價規則和不同定價的不同票價類型供閣下選擇。閣下的預訂應該以適用閣下所選擇的票價類型的票價規則為準115。這些規則會在訂票時提供給閣下。請注意票價規則和可能適用的任何變更手續費或限制。
根據票價條款,澳航可能會不定時地增加費用和收費,以給予就任何變動最少一個月通知在 qantas.com 網站上更新票價指南116。
只有澳航或其授權代理人可以變更或取消預訂機位117。
4.6 如果閣下遲到或沒有搭乘閣下的航班
查看閣下所購買機票的票價規則。
如果閣下事先通知我們(根據閣下的票價規則中規定的時限)閣下將不搭乘該航班,我們將不會取消閣下機票上的任何後續航班預訂。
4.7 座位選擇和分配
雖然我們會嘗試118滿足閣下的座位需要或選擇,但我們不向閣下保證任何特定座位。即使閣下已登上飛機,我們可能因為操作、安全或保安原因,需要隨時更改閣下的座位。
如果我們因任何原故需要請閣下降級座位119,我們將根據閣下的選擇:
- 退回120閣下適當的票價差額(或如121閣下搭乘澳航飛行常客獎勵航班給閣下適當的澳航飛行常客積分),或
- 安排閣下搭乘我們提供服務的另一合理的可用航班122。
4.8特別協助
如果閣下因以下原因需要特別協助:
- 生病;
- 行動不便;
- 有導盲犬(參見第 5.3 條);
- 懷孕123;
- 需要特殊幫助;或124;
- 有無成人陪伴的子女要旅行125。
我們不會拒載閣下(或閣下的無成人陪伴子女),但閣下須:
- 事先和我們或我們的126授權代理人作出安排;
- 已依從127我們可能有的任何合理要求;並且
- 我們已同意提供特別協助。
4.9 特別餐膳
如果閣下在預定時要求提供規定餐膳或特別宗教餐膳,我們會嘗試確保其得以提供128(即,129如果閣下所選擇的航班上有提供這些特別餐膳的話)。但如果我們因任何原130故不能供應該特別餐膳的話,我們不會對閣下承擔損失、開支、違約或其他損害的責任131。
5. 票價
5.1 閣下的132票價包括什麼
閣下的票價包括閣下的航班和閣下的行李限額:- 從閣下機票上標明的出發地機場;
- 到閣下機票上標明的目的地機場133。
我們將按照我們在閣下支付機票當天有效的價目表134為閣下的行程和旅行日期計算票價(另外參見第 5.7 條)。
5.2 閣下的票價不包括
閣下的票價不包括在機場之間或機場和任何其他地方之間的陸路運載。
5.3 導盲犬的特別情況
如果閣下是視力或聽力受損的135,閣下的票價還包括閣下已註冊的導盲犬運費。但是,閣下必須在預訂時通知我們閣下的導盲犬與閣下同行的要求。
閣下在辦理登機手續時,必須攜帶導盲犬的註冊證明、適當的狗糧136和狗的全部有效健康及免疫證書、入境許可、閣下的旅行地任何137適用的法律、法規或命令規定的所有其他文件。
導盲犬的運載須受制於我們合理行事地可能不時就運載導盲犬制訂實施的其他要求138。
5.4 取消保險
某些折扣多的票價139可能部分或完全不予退款。閣下應選擇最適合閣下需要的票價139並考慮投保旅行保險為閣下需要取消預訂機位的情況140提供保障。
5.5 購買閣下的141機票
為了購買閣下的機票,閣下或代表閣下的某個人必須支付:
- 適用142的票價;
- 任何其他適用142的費用143或收費144,以及145;
- 政府徵收的所有稅款146(參見第 5.7 條)。
(說明:票價所含或機票上分別列出的收費144、附加費和稅款146可能並非由政府機構徵收的,而可能是由機場營運147商或148承運商收取的。欲了解詳情,請諮詢閣下的旅行顧問。)
5.6 貨幣
閣下必須以簽發機票所在國的貨幣支付任何票價149、收費和稅款,除非我們或我們的授權代理人在閣下支付之時或之前說明閣下必須使用另一種貨幣(例如:因為本地貨幣的不可兌換性)。我們150可能決定接受以另一種貨幣支付。
5.7 第三方收費和稅款146
閣下可能被要求向第三方直接支付額外的收費144、費用143或稅款146。例如:機場離境151收費、費用143或稅款146可能在國際機場直接向閣下徵收。該金額不會在閣下的澳航機票或行程收執聯152上標明。
如果政府當局要在閣下旅行之前對閣下的承運徵收或提高153無法避免154的收費或稅款146,我們將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把該筆費用轉移給閣下。
收費和稅款的退還請參見第 13.5 條。
5.8 商品及服務稅(GST)- 澳洲和新西蘭
為不屬於國際運載93的澳洲或新西蘭境內旅行購買的國內票價,可能需要繳納澳洲或新西蘭商品及服務稅(GST)。如果 GST 適用,它將包含在閣下的票價中,雖然可能是分別注明在閣下的機票上。
6. 機票
6.1 機票須知
閣下的機票是我們與閣下的合約155的主要證據,所以即使閣下已預訂航班,如果閣下沒通過下列方式獲得登機證156可能閣下會無法登機:
- 在辦理登機手續時出示以閣下的姓名簽發的包含該航班票聯157的有效完整的機票,該機票中所有其他未使用的航班票聯157(包括乘客票聯158)和要求出示的任何照片或其他身份證明;或
- 若有效電子機票已以閣下的姓名被簽發,辦理登機手續及出示照片身份證明(護照或澳洲駕駛執照)159。
有效的機票/電子機票是由我們或授權代理人簽發的並已支付了適當的票價的機票160。
6.2 機票是我們的財產
由我們或我們的授權代理人簽發給閣下的機票,在任何時候都是我們的財產。而如果是由或代表另一個承運商簽發的,機票則是該承運商的財產161。
6.3 機票是有價文件162
閣下應將閣下的機票視為有價文件162並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其被損壞、遺失或盜竊。如果閣下的機票被遺失或盜竊,閣下應儘快通知我們和警察(如果閣下在外的話)。
6.4 損壞、遺失或盜竊的機票
如果閣下要求我們163,我們會在以下情況為閣下更換一張新的紙機票164:
- 閣下遺失了閣下的全部或部分紙質機票,或閣下的紙質機票被盜竊;
- 閣下的紙質機票被污165損、撕爛、損壞或已被塗改或篡改;或
- 閣下沒有隨身攜帶閣下的紙質機票,所以不能向我們出示。
但須在以下前提下166:
- 原本的167機票是由我們或我們的授權代理人簽發的;
- 閣下能夠證明閣下的確有一張有效的機票;並且
- 閣下簽署協議,同意向我們償還我們或另一承運商因機票被誤用所遭受的任何合理招致的費用和損失,以原機票的價格為限168。
我們不會向閣下申索因我們自身疏忽169引起的任何損失。 我們可能在簽發新機票時收取合理的行政170費,但損失或損壞是由我們或我們的授權代理人造成的除外。 如果,
- 閣下無法證明閣下的確有一張有效的機票;或
- 閣下沒有如上述訂明簽署一份償還我們任何合理招致的費用和損失的協議171。
那麼,我們可能會要求閣下為補發172機票支付至多為全額的機票價。如果及在我們的合理行事下信納原本的機票(由我們或授權代理人簽發的)在其有效期到期之前未被使用(參見第 6.6 條),我們將給予閣下退款(參見第 13.1 條)173。閣下在有效期到期之前找到原本的機票並交給我們的話,我們會屆時退款給閣下174。
6.5 機票不可轉讓
除非法律或適用的票價規則另有規定,否則機票不得轉讓予其他人。如果其他人出示閣下的機票旅行且被我們發現該人並非閣下,我們會拒載此人。但是,如果我們在合理行事175下沒有發現該人不是閣下本人而結果運載了此人或給其退款,我們將:
- 沒有義務為閣下補發176機票或給閣下退款;以及
- 免除向閣下提供退款的所有及任何責任。
(另外參見第 6.9 條 -閣下177無法控制的事件。)
6.6 機票有效期
國際旅行 — 除非機票、本承運條款1或任何適用的價目表另有說明,國際運載機票在首航班日期計起一年內有效,只要閣下的首航班在閣下的機票發出一年內進行。或如沒有使用機票的任何部分,有效期將為自簽發機票日起計一年178。
全程在澳洲或新西蘭境內的旅行 — 除非機票另有說明,在澳洲或新西蘭境內的國內運載機票自機票簽發日起計一年內有效。
澳航飛行常客獎勵機票 — 這些機票自已購票航班首次飛行日起計一年內有效。
6.7 延長有效期:基於我們的原因
如果我們基於下列原因使閣下不能在有效期內乘搭179:
- 取消閣下的航班;
- 沒有按照航班時間表合理地營運航班;
- 省略了一預定的停留地,其為閣下的出發地、目的地或中途停留地點180;
- 使閣下錯過轉乘接駁的另一個澳航航班181;或
- 無法為閣下提供已確認的客座。
我們會延長有效期。或者182,閣下可能可183按照第 13 條獲得退款。
6.8 延長有效期:基於閣下的原因
(a) 如果閣下生病
如果閣下在啟程後:
- 生病了並且因此184不能在有效期內乘搭下一班已購票航班;並且
- 希望我們延長有效期,以便閣下可以繼續行程。
閣下必須給我們提供一份診斷書。診斷書必須說明閣下患病的性質,並確認閣下適合恢復旅行的日期。我們將為閣下預訂在這日期或之後首個航班185:
如果閣下機票上所剩的航班票聯157涉及一個或多個中途停留地點83的話,我們可能將有效期至多延長 3 個月。如果在閣下生病時,閣下的直系家庭成員和閣下一起同行,那我們將延長他們的機票有效期至相若時限188。
(b) 如果閣下的旅行同伴死亡
如果旅客在其旅程中死亡,而閣下與死者同一小組同行189,我們可能決定採取下列其中一項或所有兩項措施:
- 我們不會執行適用於閣下機票的任何最短停留的條件。
- 我們將延長閣下機票的有效期至不多於190死亡日後的 45 天。
(c) 如果閣下的直系家庭成員191死亡
如果閣下的已出票航班啟程後,有一位直系親屬死亡,並且閣下192向我們提供了有效的死亡證明書,我們可能採取下列其中一項或所有兩項措施,以更改閣下的機票及任何其他與閣下同行的直系親屬的機票193:
- 我們不會執行適用於該些機票194的任何最短停留的條件。
- 我們將延長該些機票有效期,至不多於死亡日後的 45 天190。
6.9 閣下無法控制的事件177
如果:
- 閣下進行的是私人旅行而非公幹195;
- 由於閣下無法控制的事件177使閣下不能乘搭196;並且
- 閣下的票價不能進行全部或部分退款197。
我們將把票價不可退還的部分折算為閣下將來選乘我們的抵免198,但閣下必須199:
抵免203可以供閣下在原本的167機票簽發日後的12個月內搭乘澳航航班(如果閣下原本搭乘的航班具QF航空公司指定代碼,即QF航班204)使用,我們可能從抵免203中扣減合理的服務費以補償我們的行政費。
6.10 更改行程計畫205
如果閣下有部分經使用206的機票,並且因為閣下無法控制的事件177而需要更改閣下的行程205計劃,閣下必須儘快聯絡我們。我們會在不重新計算票價的情況下,盡合理努力207將閣下運送到閣下下一個中途停留地點或最終目的地208。
6.11 票聯先後次序209
(a) 閣下為機票所付票價是按照閣下的機票上所示的旅程順序計算的。如果閣下不按照該順序使用票聯210,我們將不會兌現211閣下的機票,並且閣下的機票將不再有效。
(b) 如果閣下需要更改旅程順序,並且在閣下的票價允許的情況下,我們可以重新計算票價並進行付款212必要調整。
(c) 如果由於閣下無法控制的事件閣下需要更改運送213,閣下必須盡快通知我們,我們會在不重新計算票價的情況下盡合理努力把閣下運送到閣下下一個中途停留地點或最終目的地。214。
6.12 就由另一家承運商承運簽發的機票215
如果我們簽發的機票是供閣下搭乘另一家承運商的航班,或為由另一家承運商運輸辦理行李托運216,我們將只是作為該承運商的代理人而為之(但請參見第 16.5(a)條)。提供該服務的其他承運商的[承運條件/運輸條款]將適用217。
6.13 旅行套餐和假日旅行方面的歐盟指令[EC Directive](218英國)
如果閣下提出要求,我們或授權代理人會向他人簽發一張新機票以取代閣下的機票如219:
- 閣下的機票是是歐盟指令第 90/314/EEC 號有關旅行套餐和假日旅行適用者220;
- 閣下希望根據該指令的第 4.3 條轉讓閣下的預訂;
- 閣下向我們或授權代理人證明閣下已經符合該指令第 4.3 條的要求並有權轉讓預訂;
- 閣下在航班出發日之前向我們或授權代理人發出閣下轉讓預訂意圖的合理通知221;
- 閣下向我們或授權代理人提供要求我們簽發新機票給予的人的全名、地址和聯絡電話;
- 閣下將閣下的222機票交給我們或授權代理人;並且
- 閣下向我們或授權代理人支付簽發新機票的合理行政費。
6.14 我們的名稱和地址
在機票上,我們的名稱可能縮寫為 QF(澳航 或 QantasLink)。我們的地址是:203 Coward Street, Mascot, New South Wales, 2020, Australia(澳洲新南威爾斯)。
7 . 行李
7.1 行李限額
在閣下遵守下列出的我們的行李規定的前提下,閣下可以免費攜帶一些行李223。
(a) 隨身行李
閣下的隨身行李除應符合我們設定的最大尺寸和重量外,還必須:
- 適合放在閣下前面座位的下方;或
- 適合放入機艙中的封閉式行李貯藏間224。
如果出現下列情況,閣下必須辦理行李托運:
- 閣下的隨身行李超出225最大尺寸或重量(參見下表226);
- 不適合放入閣下前面座位的下方或封閉式行李貯藏間224;或
- 在合理行事227下,我們認為其作隨身行李運載不安全228,但可以進行托運。
隨身行李限額
乘54客(嬰兒^除外)允許攜帶以下隨身行李。
| 航線 | 件數限額和尺寸 | 重量限額 |
| 澳洲和新西蘭國內航班 | 所有艙位: 2 x 105 釐米提袋229或 1 x 105 釐米提袋230加 1 x 185 釐米(73英吋)非硬式衣物袋230或 1 x 115釐米提袋230 | 每件7公斤(15磅) |
| Dash 8 | 1 x 105釐米提袋230 | 合計2314公斤(9磅) |
| 所有232國際航線 | 頭等艙/商務艙: 2 x 115 釐米提袋230或 1 x 115 釐米提袋230加1 x 185 釐米(73英吋)非硬式衣物袋230 經濟艙: 1 x 115 釐米提袋230或 1 x 185 釐米非硬式衣物袋230 | 每件7公斤(15磅) |
行李尺寸
| 長度 | 高度 | 深度233 | 合計 | |||
| 48 釐米(19英吋) | + | 34 釐米(13英吋) | + | 23 釐米(9英吋) | = | 105釐米(41英吋) |
| 56 釐米(22英吋) | + | 36 釐米(14英吋) | + | 23 釐米(9英吋) | = | 115 釐米(45英吋) |
| 60 釐米(24英吋) | + | 114 釐米(45英吋) | + | 11 釐米(4英吋) | = | 185 釐米(73英吋) |
超大或超重隨身行李
如果閣下試圖攜帶這樣的行李登機並被澳航發現,澳航可能根據情況採取任何其合理地認為適當的措施234,包括不對閣下做任何通知而(另外參見第 12.2 條)對該行李予以處置,除非:
- 閣下在辦理登機手續之前告知我們,閣下希望把它帶到機艙中;並且
- 在閣下辦理登機手續之前我們同意閣下把它帶到機艙。
閣下可能需要對此服務支付個別的費用。
(b) 托運行李
在辦理托運時,單件行李235的重量不得超過 32 公斤。(但請注意,如閣下的任何236行李超出下表所列出的免費行李限額將可能被徵收超重或超額行李費。)
- 閣下必須確保在每件托運行李上都注有閣下的姓名、地址和航班詳情。
- 我們將給閣下提供每件行李一個237行李識別標籤。
- 我們會盡可能在閣下搭乘的同一238飛機上運送閣下的托運行李,除非我們因安全、保安或營運原因,而決定在另一航班上運送閣下的托運行李。如果我們在另一個航班上運送閣下的托運行李,我們會將閣下的托運行李交付給閣下,除非有適用的法例聲明閣下必須在場239辦理清關手續。240
托運行李限額
乘54客(嬰兒^除外)允許攜帶以下托運行李。
| 航線 | 件數限額和尺寸 | 重量限額 |
| 澳洲241國內 | 商務艙:3 件 經濟艙:1 件 每件物品總尺寸*不得超過 140 釐米(54英吋) 嬰兒:零 | 每件32 公斤(70 磅) |
| 所有 Dash 飛機(不包括往返豪勳爵島(Lord Howe Island)和賀騰242山(Mount Hotham)) 往返豪勳爵島 往返賀騰242山 | 經濟艙:1 件 每件物品總尺寸*不得超過 140 釐米(54英吋) 嬰兒:零
經濟艙:1 件 嬰兒:零 經濟艙:每個旅客僅限 1 套行裝244 1 套行裝244包括不超過 一副滑雪屐245 一雙襪子 一雙靴246 一件行李 或 一副247滑雪板 一件行李 嬰兒:零 | 合計23120 公斤( 44 磅) 合計23114 公斤( 30.2 磅) 所有行裝243不超過 20公斤(44 磅) |
| 新西蘭國內 | 經濟艙:248合計23120 公斤(44 磅) 嬰兒:249合計23110 公斤(22 磅) | |
| 經太平洋往返250至美國、美國屬地、塔希提島(大溪地)251、南美和加拿大^ | 頭等艙:2 件 每件物品總尺寸*不得超過 158 釐米(62 英吋) 商務/經濟/豪華經濟艙:2件 2 件物品總尺寸*不得超過 270 釐米(106 英吋),其中沒有一 件超過 158 釐米(62 英吋)252 嬰兒:+ 1件 總尺寸不得超過 115 釐米(45 英吋) | 每件 32 公斤(70 磅) |
| 所有其他國際航線^ | 頭等艙: 40 公斤(88 磅) 商務艙:30 公斤(66 磅) 豪華經濟艙:20 公斤(44 磅) 經濟艙:20 公斤(44 磅) 嬰兒:+10 公斤(22 磅 |
總尺寸是以提袋的高度、寬度和深度加在一起計算253。
^ 嬰兒 — 對於澳洲國內運載96、新西蘭國內運載96和國際運載93指未滿 2歲。
所有航班
除了上述行李限額外,在貨倉中可能254可以免費運輸下列物品:
- 輕便嬰兒籃255;
- 在符合職業健康及安全規定和飛機限制的情況下,可完全折疊的輪椅或代步工具256。
說明:
1. 請注意,對某些 QantasLink 營運的航班所提供的服務適用載貨限制,並且有時行李可能需要在不同的航班上運送。
2. 對於國際運載93,如果閣下257使用澳航和 QantasLink 的接駁轉機服務258,閣下有權享用259適用的國際運載93免費行李限額。超出的行李可能按每件固定的費率進行付費運輸。對每件超過指定免費行李限額的行李、超大或超重的行李收取超額行李費260。欲了解收費率261,可以向我們查詢262。
如果我們合理地263相信托運行李沒有妥當地和穩固264地包裝在合適容器中,我們可能會拒運265。
7.2 違禁物品
我們不會運送,同時閣下也不可在行李中包含266或用其他方法嘗試267在登機時攜帶下表列出的違禁物品:
- 任何適用的國際或國家法律、法規或命令禁止在任何268飛機上攜帶的物品;
- 任何類型的槍械269(例外參見第 7.3 條)和武器,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種類的刀具、刀片270或銳利物品(例外參見第 7.5 條);
- 在閣下的機票上已注明為危險貨物的物品;
- 可能危及飛機或機上人員或財產安全的物品,或可能成為或具有危險性的物品,如國際民航組織(ICAO)關於安全空運危險貨物的技術指引或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危險貨物條例271中列明的物品。欲了解更多資訊,請向我們查詢;
- 由於危險、不安全或其重量、尺寸、形狀或特性等原因、或為易碎或易腐物品,我們合理地272確定其為不適合承運的物品;
- 動物(適用第 5.3 或 7.7 條的除外)。
如果我們發現閣下攜帶違禁物品,我們可能根據情況採取任何適當和合理273的措施,包括不對閣下做任何通知(另外參見第 14.2 條)而對該物品予以處置。
如果任何違禁物品,儘管如此,被攜帶上機,我們對其所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概不負責274。
7.3 槍械
我們可能同意運載狩獵或體育用槍械和彈藥作為托運行李275。如果我們運載,這些物品必須按照所有適用的國家及國際法例和法規包裝妥當。我們可能依我們的全權酌情權276而保留同意277。要求運載狩獵或體育用的槍械和彈藥的申請必須在預期出發日最少兩個工作天之前提交。
7.4 托運行李的限制
閣下一定不能在閣下的托運行李中包含278下列物品:
- 易碎、精密或易腐的物品;
- 電腦;
- 有特殊價值的物品,如金錢、珠寶手飾、貴重金屬、銀器;
- 可流轉279票據、股票、證券或其他有價值的文件;
- 相機;
- 包括光碟在內的個人電子設備;
- 商業貨物或業務文件;或
- 護照和其他旅行文件。
如果閣下攜帶的物品違反了這些承運條款1,我們將對就該物品的任何損壞、損失或毀損提起的任何申索使用一切可用的抗辯。
我們對由閣下個人保管或控制的物品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7.5 隨身行李的限制
所有隨身行李必須符合閣下機票和行李附280表上列明的所有適用的尺寸和重量限制(參見第 7.1(a)條)。閣下一定不能在隨身行李中包含:
- 任何種類和長度的刀具、尖銳物體或切割用具,無論是金屬還是其他材料,以及某些體育器材(因重量、尺寸、形狀或特性不適合作為隨身行李)。此類281物品必須作為閣下的托運行李。攜帶針的乘客54需要在機場審查282點進行申報283。藥品應該有專業列印的標籤,標明此藥品或製造商的名稱或貼有藥品標籤;
- 閣下的機票上可能被注明為違禁隨身行李的任何其他物品284;或
- 超出所付服務級別285允許範圍的任何物品。
如果閣下嘗試在隨身行李中包含任何此類物品286,我們可能將它拿走,並拒絕運載它287,或把它(或要求閣下把它)放到貨艙中作為托運行李承運。
對於我們拒絕作為隨身行李運送,以及沒有作為托運行李承運的物品288,我們概不負責。
7.6 超額行李
閣下在機上所攜帶的隨身行李不得超過所付服務費等級容許的額量289(參見第 7.1 條)。如果閣下的托運行李超過所付服務費等級容許的額量290,我們可能:
- 拒載該超額行李;或
- 同意承運該291超額行李(雖然我們沒有義務這樣做),並要求閣下在登機前繳費;或
- 由後續的航班承運該超額行李,並要求閣下繳付292費用。
如果我們決定承運293超額行李,但決定對部分或所有閣下的超額行李不收費,這並不是說閣下為閣下的行程中任何我們的後續航班辦理登機時也不會被收費294。其他航空公司也可能對超額行李收費。
由於超額行李的收費因國家而異,閣下應該在開始閣下的行程之前向我們、閣下的旅行代理商或相關航空公司查詢。
7.7 寵物
有關導盲犬295,參見第 5.3 條。除寵物狗、貓或鳥(除非下文另有規定,可能作為托運行李運載)之外的所有其他動物必須以貨物運載。
如果閣下正在進行國內或國際旅行:
- 閣下必須在訂位時通知我們閣下希望攜帶閣下的296寵物一起同行。有些機場會要求作為貨物運載閣下的寵物,而有些則會允許作為托運行李運載。
- 在沒有安全或其他原因使我們無法運載閣下的寵物的前提下297,我們將作為超額行李在飛機貨艙中運載牠們。但是,閣下必須為閣下的寵物提供妥當298的條板箱和食物。如果閣下無法做到,我們可能會決定拒絕運載閣下的寵物。
- 閣下可能需要支付超額行李費,並且必須隨身攜帶有效的動物健康和檢疫證明書;入境、過境299和出境許可;以及任何適用的法例、法規或命令規要求的所有其他文件。
- 除非承運動物在適用的澳洲或新西蘭法例或公約的責任規則範圍內,我們對動物的傷害或遺失、疾病或死亡概不負責,除我們疏忽外。300
- 我們對因閣下沒有提供閣下的動物所需的健康和檢疫證明書、入境許可、過境299許可和出境許可以及其他文件對閣下造成的任何損失概不負責。閣下必須賠償給我們因為閣下沒有上述文件,而導致我們於合理行事301下支付或遭受了的任何罰款、費用302、收費144、損失或責任。
閣下的寵物的承運可能受制於我們指定的附加條件303。
7.8 搜查
澳航、政府或機場人員304可能:
- 要求閣下接受對衣物和身體的搜查;
- 要求閣下接受對閣下的行李的搜查或檢查;以及
- 搜查或檢查閣下的行李(無論閣下是否在現場)。
根據搜查結果,或如果閣下拒絕我們搜查閣下本人或閣下的行李,我們可能拒載閣下和閣下的行李,並且可能將閣下的行李交給政府或機場人員304。
除非公約或其他適用法例另有規定,如果進行搜查或審282查對閣下造成損害305,或搜查、審282查或 X光線檢查對閣下的行李造成損壞,我們對造成的損害概不負責除因我們的疏忽或過錯造成外306。
7.9 較高限制307的申報
旅客可能可以於辦理登機手續時作特別申報及繳費以要求較高的責任限制308。或者309,乘客應確保在旅行前已為他們的行李做好全額保險。
8. 辦理登機手續
8.1 辦理登機手續前
閣下必須確保帶齊閣下的機票(或電子機票的預訂參考310)、有照片的身份證明、行李、所有必要的旅行證件以及閣下在旅行時需要的任何311其他東西,並且在我們要求時應向我們出示。
8.2 辦理登機手續的截止時間14
我們或我們的授權代理人將告知閣下首次搭乘我們的航班之辦理登機手續的截止時間312。
閣下應該確保閣下313:
- 在辦理登機手續的截止時間前完成辦理所有登機手續以完成所有離境手續314;並且
- 不能晚於在辦理登機手續時向閣下指定的時間到達登機閘口315。
對於閣下所有的其他航班,閣下應查明在閣下出發的機場適用的辦理登機手續的截止316時間。閣下可以諮詢我們或我們的授權代理人了解我們的辦理登機手續的截止14時間。
8.3 辦理登機手續櫃檯
在辦理登機手續櫃檯處,我們將會為閣下簽發登機證156和托運行李的行李機票9和/或行李識別標籤。請保管好這些物品直至閣下完成旅程317。
8.4 如果閣下遲到
如果閣下:
- 未能在規定時間之前到達辦理登機手續櫃檯或登機閘口315(參見第 8.2 條);或
- 沒有帶齊閣下的機票和所有必要的旅行證件。
我們可能:
- 取消閣下的預訂;
- 拒絕運載閣下;和/或
- 要求閣下支付服務費以補償我們合理招致318的行政費。
9. 航班預定時間表320、延誤321或取消航班
9.1 航班預定時間表320
(a) 我們將盡合理所能322按照我們公佈的航班預定時間表320營運我們的航班。但是,我們不能保證323航班時間,並且它們不構成閣下與我們訂立的運載合約324的組成部分。
(b) 在我們接受閣下的訂位325之前,我們或我們的授權代理人會告訴閣下航班預定326出發時間,並將這一時間注明在閣下的機票或行程收執聯34。我們可能需要在向閣下發送機票後更改閣下的航班預定出發的時間327。如果閣下給我們或我們的授權代理人提供了聯絡資料,我們或我們的授權代理人將盡合理所能322通知閣下任何更改資料。無論於任何情況下,在閣下搭乘航班之前,閣下應核對確保閣下的航班時間沒有更改。閣下應核對在機場公佈的航班出發和抵達資料。除公約或任何適用的法律另有規定之外,我們對閣下因328沒有這樣做而可能招致的損失概不負責。
(c) 在閣下購買機票之後,如果因為在我們控制範圍之內的事件329而導致我們對閣下的航班預定330出發時間做出重大更改或取消了閣下的航班,至此我們將由閣下選擇:
- 退還閣下的票價;或
- 在我們提供服務的下一班可安排客座的航班上,為閣下重新預訂到達閣下預訂目的地的機票(或航班組合331),而不需要閣下承擔額外費用;並且
- 如果更改或取消發生在預定乘搭332之日,導致閣下在出發機場延誤,我們將為閣下提供餐膳和便餐券(或如果我們沒有提供餐券,我們會補還333閣下合理的餐膳和便餐費用);
- 如果閣下的延誤超過一晚,並且閣下預訂的旅程已經開始(即閣下在"他方的"機場),我們將盡合理所能322幫助閣下找到住宿的地方或為閣下補還333合理的住宿費。
9.2 由於超出我們控制範圍的事件329而導致航班延誤321或取消
如果因為在我們控制範圍之外的事件329導致航班延誤321或取消,無論閣下是否已334辦理登機手續,我們都將嘗試335幫助閣下到達閣下的目的地或下一中途停留地點43。但在不抵觸第 6.9 條之規定的情況下336,我們將不負責退還不可退款的機票價337(參見第3.3條),或支付因為延誤而使閣下可能招致338的任何費用或支出,除非公約或任何適用的法律另有規定。
10. 拒絕運載/拒絕登機
10.1 拒絕運載
即使閣下有機票並已確認預訂,如果已經發生或我們合理地認為會發生下列任何情形時339,我們可能會拒絕運載閣下和閣下的行李:
- 如果運載閣下或閣下的行李,可能會導致飛機的安全或飛機中的任何人員的安全或健康帶來危險或威脅;
- 如果運載閣下或閣下的行李,340可能嚴重影響飛機中任何人員的舒適;
- 如果運載閣下341會觸犯閣下前往的國家或離開的國家342的政府的法律、法規、命令或移民指示;
- 由於閣下拒絕允許對閣下或閣下的行李進行的保安檢查343;
- 由於閣下沒有344所有必要的文件(參見第 8.1 條);
- 如果閣下沒有遵守任何適用的法律、規則、法規、命令或這些承運條款1;
- 如果閣下沒有在辦理登機手續的截止14時間之前完成辦理登機手續或沒有按時抵達登機閘口315;
- 由於345閣下沒有遵守我們地勤人員或機組人員有關安全或保安的指示;
- 由於345閣下不符合我們的健康要求(參見第 3.5 條);
- 由於345閣下需要特別協助,而閣下沒有就此346事先與我們安排(第 4.8 條);
- 如果閣下喝醉了酒或在酒精或毒品影響下347;
- 如果閣下,或我們合理地認為閣下,非法持有毒品348;
- 如果閣下的精神或身體狀況對閣下、飛機或機上任何人士構成危險或威脅;
- 如果閣下對我們的地勤人員或機組人員使用了威脅、辱罵349或侮辱350性的語言或其他有威脅性的行為方式;
- 如果閣下在辦理登機手續期間、登機過程中或登機後觸犯刑事罪行351;
- 如果閣下故意妨礙我們地勤人員或機組人員履行其職責;
- 如果閣下給飛機或機中的任何人員的安全352帶來危險;
- 如果閣下作出了威脅;
- 由於345閣下在以前的航班上有不當行為,並且我們有理由認為該行為可能會重覆353;
- 由於345閣下無法證明閣下是所持機票上指明的人士
- 由於345閣下在不經我們同意的情況下試圖不按順序使用航班票聯354(參見第 6.11 條);
- 如果閣下在飛行期間銷毀閣下的旅行證件;
- 如果閣下拒絕允許我們對閣下的文件進行複印355;
- 如果閣下拒絕按我們356要求將閣下的旅行證件交給我們的地勤人員或機組人員;
- 如果在閣下作為過境旅客落地某個國家後,閣下要求相關357政府當局許可閣下入境。
- 因為閣下的機票:
- 沒有支付票價;
- 是已報失的機票;
- 已經轉讓;
- 經非法途徑取得;
- 不是從我們或我們的授權代理人處取得358的;
- 上面有不是由我們或我們的授權代理人所作的塗改;
- 汙損165、撕爛、損壞或已被篡改;或
- 是偽造的或無效的。
- 如果有第 10.1 條下的任何情況發生,我們可能要求閣下離開飛機(即使閣下已經登機),且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並取消機票上的任何後續航班359。
10.2 拒絕運載閣下的通知
如果我們已以書面形式通知閣下,我們將不會為閣下提供我們的運輸服務,那麼我們將有權拒絕運載閣下和閣下的行李。 該通知詳細列明其適用期間的詳細情況並將要求閣下不要購買機票、或要求、允許任何人代閣下為之。如果閣下試圖在通知生效期間乘搭360,我們將拒絕運載閣下,而閣下有權得到扣除我們合理招致的361行政費後的退票款。
10.3 超額預訂航班 - 拒絕運載補償
航空公司的航班可能超額預訂。這意味著有輕微機會362預訂客座可能比閣下航班上可用的客座多。在這些情況下,如果可行的話,我們將為自願不在其預訂航班上旅行的自願者363提供獎勵。但這些自願放棄登機者將無權得到任何進一步364款項、退款或補償。如果沒有足夠的自願放棄登機者,我們可能需要強制拒絕一名或多名旅客登機。
如果閣下既有有效的機票,又有經確認的預訂而被拒絕搭乘一個超額預訂的預定365國際航班,並且閣下在辦理登機手續的截止14時間之前辦理了登機手續,我們將盡合理所能322使閣下在閣下原定到達時間的合理時間366內抵達閣下的目的地。如果我們沒有做到,我們將根據任何可能適用的法律或在沒有適用法律的情況下根據我們的政策規定提供補償和任何關懷。這取決於拒絕登機發生地的司法管轄367。
欲了解我們的拒絕登機補償政策368,可以向我們的國際機場機票銷售櫃檯查詢。
11. 飛行期間的行為
11.1 遵守指示
為使旅客的舒適、安全及保安達至最高369,閣下在機上必須遵守以下規定以及閣下的航班上任何機組人員作出的所有其他合理的指示370:
- 將隨身行李放到閣下前面客座的下方或頭頂的鎖櫃中;
- 當閣下打開頭頂的鎖櫃時,請務必小心,因為在飛行中隨身行李可能移動;
- 就座後請保持371系緊安全帶;
- 遇氣流顛簸時保持就座並穩妥地系緊安全帶372;
- 按照指示保持就坐373,特別是當飛機在跑道上滑行時;
- 切勿吸煙(參見第 11.4 條);
- 如果閣下要飲酒,不要過量並且閣下只能飲用我們的航班酒吧服務提供的酒類;
- 按照指示說明使用嬰兒和兒童的安全約束措施;
- 不要有可能招致其他旅客合理反對的行為方式,如果機組人員合理行事地374要求,閣下必須將閣下的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交由他們保管直至飛行結束。
我們還可能要求閣下不要使用任何可干擾飛行的電子設備包括手機、筆記本電腦、錄音錄影機、收音機、光碟機、電子遊戲機、鐳射產品或傳輸設備、對講機、遙控或無線電控制玩具375。如果閣下沒有遵守我們的要求,我們可能會暫扣閣下的設備直至飛行結束。允許使用助聽器和心臟起搏器。
11.2乘客54的管制
我們將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持所有旅客的舒適、安全及保安376。如果我們合理地認為是必要的377,那我們可能在任何地方任何航班上限制閣下的行動或將要求閣下離開飛機,比如閣下378:
- 閣下自己的行為方式可能危及飛機、機上任何人員或財產的安全;
- 妨礙、或沒有遵守任何機組人員的任何指示;
- 閣下的行為方式可能招致其他旅客的合理反對;
- 干擾正在機上履行其職務的機組人員;
- 損壞或干擾飛機或其設備。
此外,我們可能拒絕繼續運載閣下。 閣下還可能就在飛機上干犯的罪行被檢控379。
11.3 因不可接受的行為引起的改道繞行費用302
如果因為閣下的行為,我們將飛機改道繞行至非預定380的目的地並請閣下離開飛機381,閣下必須支付我們合理且恰當382的改道繞行費用。
11.4 禁止吸煙
我們的任何飛機上都禁止吸煙。
12. 飛行結束後
12.1 領取閣下的托運行李
閣下必須在行李可領取後儘快領取閣下的托運行李383。
12.2 如果閣下無法找到閣下的托運行李
如果閣下無法找到閣下的托運行李,請向我們出示閣下的機票和行李識別標籤。只有行李識別標籤的受領人有權領取該行李384。
12.3 澳航發還385托運行李
如果我們有閣下聲稱屬於閣下386的行李而閣下沒有行李識別標籤,僅當下列情況下我們才會將行李交給閣下:
- 閣下向我們出示了足夠的享有權387證據;
- 閣下向我們作出書面承諾388:閣下將賠償我們因該發還招致的389任何損失、損害390或支出;以及
- 閣下遵守我們給閣下的任何其他適用的指示。
12.4 澳航處置行李
如果閣下在飛行結束後 28 天內沒有領取閣下的托運行李,我們會在未對閣下做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對閣下的行李予以處置,並且我們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如果閣下在落機391時將隨身行李或任何個人隨身物品遺留392在飛機上(除非損害是由於我們的過失造成),或如果閣下在機場客運樓393或機場貴賓候機室394遺留392任何隨身物品,由此可能395為閣下帶來的任何損失我們概不負責。
12.5 如果閣下錯領了箱包
如果閣下在行李傳送帶上領錯箱包或其他行李,閣下有責任立即自費將箱包或行李返還給閣下領取行李機場的行李認領處管理人員或機場經理。
13. 退款
13.1 何時可以退款
(a)除了因票價類別或價值上的限制而禁止外396,如果閣下:- 有一張有效的、部分或全部未使用的機票;並且
- 397將該機票全部都交還給我們。
那麼,只要機票原購買價格超過我們合理招致318的行政費用,我們將應要求按照 13.2 條的規定提供退款398。
(b) 此外,如果我們:
- 無法運載閣下而閣下有已經確認的預訂;
- 延誤閣下的航班以致閣下要取消閣下的旅程399;
- 對預定400的航班時間作出重大更改,對閣下不可接受,並且我們無法在閣下可接受的其他航班上為閣下預訂客座;
- 使閣下享受的艙位等級低於閣下所支付票價的等級;
- 沒能在閣下機票上指定的中途停留地點43或目的地停留;
- 致使閣下錯過了轉乘閣下已確認預訂的澳航航班;
- 取消閣下的航班;或
- 第 6.4 條的情形適用401。
那麼,我們將應要求給予適當的退款402,這應該是我們所須承擔的法律責任的最大限度(除非這些承運條款另有規定)403。
13.2 我們提供何種退款?
除了因票價類別上的限制而禁止外404(參見第 4.5 條),如果根據第 13.1(a) 條所述情形要求退款(在 13.6 條中所述的退款截至日期之內),那麼:
- 如果機票沒有任何部分經使用405,則我們將提供的退款金額相當於支付的票價(包括任何收費和稅款406,但要扣除我們合理招致318的行政費);或
- 如果部分的機票已使用,那麼我們將退還已付票價和已使用機票部分的票價407之間的差額,以及(扣除任何取消和合理的行政費後)任何適用的收費和稅款146。
依據票價類型,如果部分機票已使用,那麼未使用的部分退款金錢408價值可能所剩無幾。
13.3 誰可得到退款以及如何得到?
(a) 除第 6.5 條所述的情形外,任何退款會409支付給為機票付款之人,除非該人經書面形式授權我們向其他人支付退款。
(b) 我們會410使用購買機票時的相同方式及貨幣支付退款,除非我們另有協定。
13.4 遺失或失竊機票的退款
參見第 6.4 條。
13.5 稅款146和收費的退還
閣下的機票可能繳納了某些收費和稅款146。無論閣下的機票價是否能夠退還,如果閣下沒有使用閣下的機票,閣下就可能有權要求在扣除合理行政費後退還閣下部分或全部已支付的任何411收費和稅款146(除即使閣下不旅行,但我們412也須支付的任何收費或稅款146外)。如果合理招致的行政費318超過退款金額,就不予退款。
13.6 退款 — 閣下無法控制的事件26
參見第 6.9 條。
13.7 退款的截止日期
除適用的法律另有規定外,如果閣下在有效期截止後向我們提出退款,我們可能會拒絕退款。
13.8 拒絕退款的權利
我們可能拒絕就作為閣下離開身處國家意向證明之機票退款413,除非閣下可以令我們滿意地證明:
- 閣下得到適當的政府或其他權力機構的許可留在該國;或
- 閣下將通過其他運輸方式離開。
14. 拒絕入境和罰款
(a) 如果閣下被拒絕允許進入某個國家境內,並且如果政府或政府當局命令我們將閣下送回閣下的來源地414或將閣下轉移至另一個國家:
- 閣下必須支付任何拘留415費、遣送費或其他票價;並且
- 我們可能用本應支付給閣下的未使用航班票聯157的任何退款416來抵消該遣送金額或其他票價(如果未支付)。
我們將不退還將閣下運載至閣下被拒絕入境地的票價。
(b) 如果我們向閣下提供了不正確及與閣下向領事館作的查詢不一致的資料,而閣下依賴了417,我們將支付因此合理招致的費用418。
14.2 償還澳航墊付的罰款、罰金和支出
如果因為閣下被拒絕進入任何國家,或因為閣下沒有遵守任何法律、法規、命令或規定,或因為閣下的行為、健康或醫療狀況,而我們在任何時候被勒令支付任何罰款或罰金,或招致任何支出、費用、損失或損害(簡稱"損失")419,閣下必須償還我們為所有損失以及所有法律費和其他合理招致318的支出而墊付的款項。我們可能用本來應支付給閣下的未使用航班票聯157的任何420退款來抵消任何此等421款項。
15. 接續承運商422
如果閣下的機票同時包括我們和其他承運商的承運服務,那麼這些承運服務將在公約和適用的法律(另外參見第16.5(a)款)下被視為單一承運服務423。
16 法律責任
16.1 我們的承運條款1
這些承運條款1規限424我們對閣下的法律責任。閣下的旅程中涉及的任何其他承運商的法律責任將根據其自身的承運條件而確定。如果我們為以另一承運商的航班運載簽發機票或辦理行李托運425,我們僅作為該承運商的代理人而為之(但426參見第 16.5(a) 條)。
16.2 受公約之約束
國際運載93將受公約(若適用)之約束。如果公約不適用,則受這些承運條款1和適用的法律所約束。我們對人身傷亡以及行李損毀、遺失、損壞和延誤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可能有限427。
16.3 閣下的疏忽、其他作為或不作為428
如果我們證明任何損害完全或部分是由閣下造成的,我們的法律責任可能會按照適用的法律減輕429。
16.4 我們對閣下的人身傷亡或延誤的法律責任
(a) 國際運載93
- 對於任何就在飛機上或上落飛機期間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如果閣下提出不超過 113,100 特別提款權(約 197,000 澳元),可追討損害賠償430要求,我們將不免除431或限制我們的法律責任。但是,如果損害完全或部分是因為閣下的疏忽造成的,我們為損害承擔的法律責任將根據適用的法律得到相應的減輕;
- 對於超過每人 113,100 特別提款權(約 197,000 澳元)的人身傷亡損害賠償432,我們將不承擔法律責任,只要我們能夠證明:
- 該損害不是由於我們或我們代理人的疏忽、其他錯誤作為或不作為433引起的;或
- 該損害完全是由於第三方的疏忽、其他錯誤作為或不作為433而引起的。 - 如果旅客延誤:
- 如果適用《華沙公約》,我們將對損害承擔法律責任,除當我們可以證明我們採取了一切必要措施以避免損害或我們不可能採取該措施外434;
- 如果適用《蒙特利爾公約》,我們將對損害承擔法律責任,除當我們可以證明我們採取了一切合理地所需要的措施以避免損害或我們不可能採取該措施外435。根據《蒙特利爾公約》,我們的法律責任限於 4,694 特別提款權(約 8,100 澳元)。
(b) 澳洲
- 如果閣下的整個旅程都在澳洲境內,而沒有國際航段,則受制於已修訂的《民航法(承運商法律責任)1959》(或任何取替法例)或補充的州立法例的條文436。因此,我們對閣下的人身傷亡的法律責任僅限於 725,000 澳元。
(c) 新西蘭
如果閣下的整個旅程都在新西蘭境內,而且並非國際運載437:
- 就發生事故時,按照《人身傷害預防、康復和賠償法 2001》第二部分之規定已享有意外事故人身保險保障的任何乘客,我們就人身傷亡的法律責任將被免除438。
- 任何根據本協定的條款、普通法或任何議會法案、規例、或地方權力機關的附例引致,就任何未受《人身傷害預防、康復和賠償法》第二部分內容中所涵蓋的人身傷亡的法律責任,其款額將限於 100,000 新西蘭元(包括所有法律費用),無論該法律責任是否由我們的疏忽造成的439。
- 我們就閣下因閣下之運載延誤而蒙受的任何損害的法律責任金額僅限於證明是因該延誤而導致閣下遭受損失的金額440,或者是441為該承運服務所支付金額的十倍,以較低的金額為准。
(d) 歐盟
如果閣下的機票是在歐盟購買的,並且閣下的旅程是由歐盟境內出發或到歐盟境內的一地點442:
- 我們將沒有延誤地並在任何情況下在確認有權接受賠償的自然人身份之後不多於15日內按應付其即時經濟需要而給予墊付443,墊付金額應與其遭受之困苦成比例。
- 如果乘客54死亡,墊付金額不低於每位乘客 15,000 特別提款權444(約 29,000 澳元或 18,000 歐元)。
- 墊付款項不意味著我們承認法律責任,它可能抵銷任何日後根據我們的法律責任支付的金額445。
墊付的金額不能退還,除非:
- 我們證明損害是由於乘客或接受款項之人的疏忽而造成或助成的446;或
- 我們證明接受款項的人無權得到賠償。
(e) 一般規定
對於歸咎於閣下的身體狀況而導致的任何疾病、傷害或殘疾(包括死亡)或該等狀況的惡化,我們概不負責447。
16.5 我們對閣下的行李損壞的法律責任
(a) 一般規定
- 我們僅對以我們航空公司指定代碼出票的承運在運輸期間所發生的損害或延誤承擔法律責任448。如果我們就另一承運商的航班簽發機票或辦理行李托運449,我們僅作為該承運商的代理人而為之。然而,就托運行李而言,閣下還可能有權起訴第一個或最後一個承運商。
- 對閣下的隨身行李造成的任何損壞,我們概不負責,除非此等損毀是由我們的疏忽導致450;
- 我們對因閣下的行李而造成的任何損壞概不負責。閣下須就閣下的行李對其他人或財產(包括我們的財產)造成的任何損壞承擔法律責任。451;
- 除法律另有規定,對閣下被要求不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的物品造成的損害或延誤(根據第7.4條),我們概不負責452。這些物品包括易碎、易腐物品或具有特殊價值物品,如:金錢、珠寶手飾、貴重金屬、電腦、個人電子設備、股票、債券、其他有價值的文件、護照及其他身份證件。
(b) 國際運載93
- 如果閣下的旅程屬國際運載及有適用公約453,那我們對托運行李損害的責任受公約規限。除如閣下能證明這一損害是由一 作為或不作為導致,而該作為或不作為有意圖導致損害或是罔顧後果及實際知悉損害將可能發生的情況外454;
- 我們對閣下的行李在承運中遭受的損失、損壞或延誤情況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受適用的公約規管如下455:
- 除《蒙特利爾公約 1999》之外的其他公約 — 每公斤受損的托運行李250 法郎(約 32 澳元)或每公斤受損的隨身行李5,000 法郎(約 640 澳元)456,但適用《華沙公約》第 A25 條的則不適用上述限額457;
- 蒙特利爾公約 1999》— 托運行李和隨身行李合計1,131 特別提款權(約 1,950 澳元)458。對於托運行李,如果閣下的行李有缺陷,我們不承擔法律責任。但適用《蒙特利爾公約 1999》第 A.22.5 條的則不適用上述限額。對於隨身行李只有如我們出現過錯我們才會承擔法律責任459。
但是,如果適用的法律規定了不同的法律責任限額,那麼該460些不同的限額將適用。
如果閣下的托運行李重量沒有記錄在閣下的行李機票上9,我們將推定重量不超過相關承運等級的免費限額461(參見第 7.1 條)。
(c) 澳洲
- 如果閣下的整個旅程都在澳洲境內,並且非國際運載462,則受制於已修訂的《民航法 1959》(承運商法律責任)(或任何取替法例) 或補充的州立法例的條文463。因此,我們對損失或損害的法律責任限於托運行李每位乘客 1,600 澳元、隨身行李 每位乘客160 澳元464。
(d) 新西蘭
- 如果閣下的整個旅程都在新西蘭境內,並且非國際運載462,那麼我們對損失或損害的法律責任限於每單位托運行李 1,500 新西蘭元。在不抵觸閣下根據《消費者保障法 1993》享有的任何權利的情況下我們對隨身行李的任何損失或損害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465。
16.6 無其他法律責任466
除如本[承運條款/運載條款]註明,我們免除所有可能在與承運有關連的情況下引致的任何訟費、支出、損失或賠償的法律責任467。如果《貿易行為法 1974》(聯邦)或任何類似法律默示一個無法排除的條件或保證,我們對違反該條件或保證的法律責任限於重新提供服務或支付重新提供該服務的費用(由我們在我們的絕對酌情權下468自行決定)。
16.7 一般規定
我們對因我們遵守,或閣下沒有遵守任何法律或政府規例引起的任何損害概不負責469。
這些承運條款(包括任何法律責任的免除條款或限制)應如適用於我們般同樣適用於和受惠於我們的授權代理人、僱員和代表470。閣下向我們、我們的授權代理人、僱員和代表可追償471的總額不超過我們的法律責任總額(如果有)。
除這些承運條款1另有規定以外,我們的法律責任(如果有)將限於經證據證明的補償性損害賠償472。我們在任何情況下對間接或相應而生的損害賠償473均不承擔法律責任,並且在符合公約規定的範圍而言,我們的責任在任何情況下均不超過本承運條款/運輸條款內訂明的任何法律責任474。
這些承運條款1:
- 除我們另有書面說明外,不放棄我們根據公約或任何可能適用的法律享有的責任免除或限制的權利475;或
- 不放棄根據公約或任何可能適用的法律給予我們的任何免責辯護476,包括對就旅客死亡、受傷或其他人身傷害有法律責任支付(或已支付)補償的任何公共社會保險機構或個人477。
17. 閣下提出的申索
17.1 人身傷亡的申索
如果閣下提出人身傷害申索或閣下的遺產代理人就閣下的死亡提出申索478,並且閣下的旅程是:
(a) 在新西蘭境內的國內運載96
- 如果發生意外事故時,閣下已根據《人身傷害預防、康復和賠償法 2001》第二部分投購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那麼閣下或閣下的遺產代理人479應按照《人身傷害預防、康復和賠償法 2001》之規定方式呈遞申索。
(b) 所有其他旅程
- 閣下或閣下的遺產代理人479應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我們。
17.2 行李申索
如果持有行李識別標籤的人收到托運行李而沒有投訴,這將為托運行李交付狀況良好並符合承運條款之合理證據,除非閣下另有證明。我們對行李的輕微刮痕、磨損、凹陷和刻痕等正常損耗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480。
國內運載96— 對行李損壞481或損失的任何申索482必須在以下時限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們提出:
- 如果托運行李或隨身行李的一件物品僅有部分損壞、遺失或毀損,則在收到該物品剩餘部分之日起 3 天 內483;
- 如果托運行李的一件物品整個遺失或毀損,則在行李應交由閣下處置之日起 21 天內484。
國際運載93 — 對行李損壞481或延誤的任何申索,必須在以下時限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們提出:
- 如果閣下的行李受損,則在閣下收到行李發現損壞後的第一時間,並以 7 天內為最遲485;
- 如果閣下的行李被延誤,則在行李交給閣下之後的21 天內486。
17.3 衣物損壞481
任何干涉閣下穿著的或帶入機艙的衣物損壞的事故487,必須立即向我們的機組人員報告。
17.4 申索時限
除這些承運條款1中規定閣下的損害賠償申索權488已經過期的情況之外,如果自以下時間起兩年內沒有向法院提起訴訟489,閣下將無權要求損害賠償:
- 閣下到達目的地之日;
- 飛機應抵達之日;或
- 閣下的承運停止之日。
時限的計算方法按照聆訊案件的法院的法律來決定490。
18. 加拿大
18.1 加拿大
這些條款1還適用於下列運載491:
- 加拿大境內地方之間的492;
- 加拿大境內某地和境外任何地方之間的493。
但只以這些運載已納入加拿大現行有效價目表中為限494。但是,為施行受《蒙特利爾公約》約束的國際運載495,《蒙特利爾公約》規定的法律責任規則將取代並凌駕於可能同該規則抵觸的任何價目表規則496。
這些條款1還適用於下列運載491:
- 美國境內地方之間的492;
- 美國境內某地和境外任何地方之間的493。
歐盟規則
注釋: 該資訊只適用於來自英國或歐盟國家的乘客。
EC 889/2002
本通告遵循第 889/2002 號歐盟規則(EC)的要求。本通告不能作為賠償請求的依據,也不可用於對該規則或《蒙特利爾公約》、《華沙公約》規定的解釋。更不能成為閣下同澳航之間合約的內容。特別提款權單位(SDR)同歐元的換算僅供參考,並且應該以當時匯率為準。
空運運輸商對乘客及其行李的責任
本通告概述澳航國際運輸方面適用的相關責任規定。
人身傷亡賠償
澳航對乘客人身傷亡的責任沒有資金限額。因在機上或登機、下機期間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人身傷亡的可追償損害賠償額不超過 113,100 特別提款權單位(約 127,200 歐元),除乘客存在過失外,澳航不會排除或限制澳航的責任。如果超過該金額,澳航可以提出以下抗辯理由:
- 若適用《華沙公約》,澳航已經採取了避免損害的一切必要措施或澳航無法採取這樣的措施;
- 若適用《蒙特利爾公約》,澳航沒有過失或過錯。
乘客延誤
如果乘客延誤:
- 若適用《華沙公約》,除澳航可以證明澳航已經採取了避免損害的一切必要措施或澳航無法採取這樣的措施外,澳航將對損害承擔責任;
- 若適用《蒙特利爾公約》,除澳航可以證明澳航已經採取了可以合理要求的避免損害的一切必要措施或澳航無法採取這樣的措施外,澳航將對損害承擔責任。根據《蒙特利爾公約》澳航的責任限於 4,694 特別提款權單位(約 5,281 歐元)。
行李毀損、遺失、損壞或延誤
除可適用免責外,澳航對運輸中的行李發生毀損、遺失、損壞或延誤的責任如下:
- 若適用《華沙公約》,澳航對乘客托運行李的責任限於17特別提款權單位(約 20 歐元/千克),對於乘客隨身行李的責任限於 332 特別提款權單位(約 380 歐元);
- 若適用《蒙特利爾公約》,澳航對乘客托運行李和隨身行李的責任總和限於 1,131 特別提款權單位(約 1,272 歐元/乘客),但澳航僅在澳航存在過錯的情況下才對隨身行李承擔責任。
行李投訴
如果行李發生損壞、延誤、遺失或損毀,乘客必須儘快向澳航寫信投訴,若托運行李受損,須在7日內;若托運行李延誤,須在21日內(自行李交由乘客處置之日起計算)。
締約運輸商和實際運輸商的責任
如果實際完成航班飛行的空運運輸商同締約空運運輸商不相同,乘客有權向任何一方投訴或提出訴訟請求。在某航班的機票上記載其名稱或代碼的空運運輸商,即為該航班的締約空運運輸商。
訴訟時效
任何損害賠償訴訟請求必須在飛行器到達或應到達之日起2年內提起。
EC 261/2004
因從歐盟國家起飛的超過 3500 公里的航班被取消、長時間
澳航的工作人員總是力求飛機正點起飛。但是,某些情況下這確實無法做到。根據第 261/2004 號歐盟規則,本通知特此告知閣下對航班被取消享有的權利。
該規則何時適用?
下表載明的賠償和/或援助將適用於:
- 從歐盟境內機場起飛的航班;
- 直接或間接公開出售、預訂已經確認並已為此支付票價的航班,或根據飛行常客計畫(frequent flyer programme)或其他商業計畫發售機票的航班;
- 澳航作為運營運輸商的航班的;和
- 閣下已按照事先書面或電子方式通知的預辦登機時間,或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不遲於公佈的起飛時間前45分鐘到達機場預辦登機;
並且,
- 澳航合理預期閣下乘坐的航班延誤時間在四個小時或以上;或
- 澳航取消閣下乘坐的航班;或
- 澳航拒載的理由不是因為健康、安全、安檢或缺少旅行檔等合理原因。
航班取消
賠償:
除存在本節末註釋的情形外,你將收到共計 600 歐元的賠償款。欲提出索賠,請聯系:澳航客戶中心或通過反饋表發送電子郵件。
可選項:
(i) *7日內, 對未搭乘部份的航程,和已經搭乘但對原來旅行計劃不再有任何意義的部份航程,以及與此相關的第一時間飛回機票始發點的費用,按原票價給予償付;或
(ii) 在可比運輸條件下,改乘^第一時間的航班到達最終目的地;或
(iii) 在可比承運條件下,改乘^您以後方便的(在有座位的前提下)航班到達最終目的地。
援助:
我們將免費向您提供:
(a) 等候期間的正常餐飲和休息服務;和
(b) 兩次電話,電傳或傳真,電子郵件。
如果因航班取消改乘其他航班且其預期起飛時間晚於被取消航班,我們還將提供:
(c) 酒店住宿,如果:
- 必須停留一晚以上;或
- 必須延長您原定的停留時間;和
(d) 機場和住宿地(酒店或其他)之間的接送。
說明:
(A) 如果我們能夠按照可比承運條件提供其他航班,到達時間不超過原到達時間四個小時或以上,600歐元賠償額將減少50%。
(B) 下列情況下您無權得到任何賠償:
(1) 我們在原定起飛時間之前 14 日或更早通知您取消航班;或
(2) 我們在原定起飛時間之前 7-13 日通知您取消航班,並為您提供其他航班在原起飛時間之前不超過兩小時起飛,且在原到達時間之後四小時內到達最終目的地;或
(3) 我們在原起飛時間之前 7 日內通知您取消航班,並為您提供其他航班在原起飛時間之前不超過一小時起飛,且在原到達時間之後二小時內到達最終目的地。
(C) 即使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仍然無法避免的特殊情況造成的航班取消,我們不會給予任何賠償。
航班延誤
賠償: 如果你的航班在抵達最终目的地被延誤三小時或以上,你可能有資格獲得賠償,除非延誤是由於特殊情況,澳航無法避免,甚至已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特殊情況包括惡劣天氣,政治不穩定,安全風險,預計飛行安全缺陷,罷工影響澳航的營運或航空運輸管理決策。
賠償金額: 航班被延誤時間超過三小時但少於四小時為300歐元。航班被延誤時間超過四小時為600歐元。
援助:
我們將免費向您提供:
(a) 等候期間的正常餐飲和休息服務;和
(b) 兩次電話,電傳或傳真,電子郵件。
如果航班預期至少延誤到原起飛日之後,除了上述援助外,我們還將向您提供:
(c) 酒店住宿,如果:
- 必須停留一晚以上;或
- 必須延長您原定的停留時間;和
(d) 機場和住宿地(酒店或其他)之間的接送。
如果延誤至少五個小時並且您決定不乘坐被延誤的航班,除了上述餐飲和援助外,我們還將在* 7 日內,對未搭乘部份的航程,和已經搭乘但對原來旅行計劃不再有任何意義的部份航程,以及與此相關的第一時間飛回機票始發點的費用,按原票價給予償付。
拒絕登機
自願拒絕登機:
在我們拒絕任何人登機之前,我們將徵求主動按照約定的條件放棄預訂座位換取好處的自願者,並且:
可選項:
(i) *7日內, 對未搭乘部份的航程,和已經搭乘但對原來旅行計劃不再有任何意義的部份航程,以及與此相關的第一時間飛回機票始發點的費用,按原票價給予償付;或
(ii) 在可比運輸條件下,改乘^第一時間的航班到達最終目的地;或
(iii) 在可比承運條件下,改乘^您以後方便的(在有座位的前提下)航班到達最終目的地。
非自願拒絕登機:
除本節末註明的情形外,如果沒有足夠多的自願拒絕登機者,且我們違背了您的意願拒絕您登機,我們將立即向您提供 600 歐元的賠償款,並且:
可選項:
(i) *7日內, 對未搭乘部份的航程,和已經搭乘但對原來旅行計劃不再有任何意義的部份航程,以及與此相關的第一時間飛回機票始發點的費用,按原票價給予償付;或
(ii) 在可比運輸條件下,改乘^第一時間的航班到達最終目的地;或
(iii) 在可比承運條件下,改乘^您以後方便的(在有座位的前提下)航班到達最終目的地。
援助:
我們將免費向您提供:
(a) 等候期間的正常餐飲和休息服務;和
(b) 酒店住宿,如果:
- 必須停留一晚以上;或
- 必須延長您原定的停留時間;
(c) 機場和住宿地(酒店或其他)之間的接送;和
(d) 兩次電話,電傳或傳真,電子郵件。
說明:
如果我們按照可比承運條件提供其他航班,到達時間不超過原到達時間四個小時或以上,600 歐元的賠償額將減少 50%(即 300 歐元)。
註腳
* 償付 - 在進行償付前為了核實各種詳細資料,澳航可能需要比7天更長的時間。但是,澳航將儘快給予償付並盡澳航的所能爭取在7天內償付。償付對象為購票人。
^ 最終目的地是指在預辦登機櫃檯出示的機票上記載的目的地,或者乘坐直接銜接航班時的最後航班的目的地。如果能滿足原定到達時間,則不應考慮另行安排銜接航班。
本通告遵循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的第 261/2004 號歐盟規則(EC)的要求。
國家指定機構 — 每個歐盟成員國均指定某個機構負責強制執行本通告中規定的賠償和援助事宜。其詳細聯繫方式如下:
從英國起飛的航班: Air Transport Users Council, Room K705, CAA House, 45 - 59 Kingsway, London WC2B 6TE England。電話:+44 (0)20 7240 6061。 傳真:+44 (0)20 7240 7071。
從德國起飛的航班: Luftfahrt-Bundesamt (LBA), Hermann-Blenk Str. 26, D38108 Braunschweig, Germany。電話:+49 531 2355 0。傳真:+49 531 2355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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